欢迎访问政协宣州区委员会网站!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委员履职 > 提案工作

第080号提案:关于推行社区日间照护中心辐射居家养老服务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7-03-09 15:00 来源:宣州政协 阅读次数:
【字体大小:

提案人:民盟宣州区总支 杜忠心

承办单位:区民政局

提案内容:《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居家养老服务也被列为“十三五”时期政策投放的重点。截至2015年末,我市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总户籍人口的19.3%,其中高龄、低保、残疾、和空巢老人占80%,呈现出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速快、高龄化、失能化、空巢化的态势,而全市养老机构闲置率却高达49.2%99%的老人均选择传统式的家庭式养老。为此,加快推进居家养老,建立健全我市养老社会服务体系,是我市各级政府亟待加大力度解决的民生问题。调查显示,目前我市存在居家养老政策推行不力,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养老资金覆盖面广、不集中,扶持力度不够;二是社区老年人对居家养老意愿远高于机构养老,但对居家养老服务模式认识不清;三是社区老年人对居家养老服务需求高,但居家养老服务项目远远不能满足社区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四是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支付能力弱;五是社会公信度不高,导致供需链接存在障碍等。

建议:

一是制定有效的养老政策,加大扶持力度,为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提供政策保障。基于我区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长期处于虚置状态,社区老人需求的服务又无法得到供给,建议试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辐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政策。即政府可根据社区老年人口的结构情况,先选择两个老年人口多,且高龄、慢病、失能、失独、空巢等生活自理能力缺陷老人占比高的社区作为试点,在现有的日间照料中心的基础上增补居家养老服务平台,也可以将社区卫生服务站、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平台等进行整合,并给予政策和资金扶持,统筹管理。

二是协助组建“居家养老服务联合体”,为居家老人提供服务。在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的基础上,建立区域综合性养老服务平台,指导其以合营、承包、协作等方式整合区域内养老服务设施、各类专业服务机构和服务团队共同组成居家养老服务联合体。如社区内卫生服务站、日间照护中心、物业、家政、餐饮等机构以协作的方式组织建立养老服务联合体,采用分散或集成(流动服务车)方式为区域内老年人提供专业化、多样化的上门服务。

三是完善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和老年特殊人群的救助政策,提高老人的居家养老服务的购买能力。采取相关政策鼓励公民购买养老保险,以提供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购买能力。同时,各社区要对辖区内的高龄、“三无”老年特殊人群进行摸底,政府对这类老人予以托底保障,分类补贴。

四是强化责任落实,加强考核监督。建立监督和考核机制,确立政府责任主体,民政、社区、医保、卫生等相关部门协作,明确职责,指导具体项目的规范开展和有序推进。社区主管部门要与辖区养老机构签订或完善合作协议,明确各自的责、权、利关系。监管部门要根据服务对象满意度开展考核。

五是强化宣传推广。充分动员社区资源,争取将居家养老的基本常识普及到到户到人,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宣传对象也包括中青年人群,年青人对新生事物接受程度更快,同时又是养老服务的承载主体,让全社会都来关注和了解老年事业,养老事业才能得到有效推进。对服务联合体的各承接单位,培育服务典型,对社会效益突出的单位予以重点扶持,加大宣传,树立品牌。

六是培养养老服务专业人员,整合各类人力资源,为满足各类养老服务需求提供资源。一是加强对从事居家养老服务专业人员的培训。建议在我市职业技术学校或中职学校开设养老护理专业,以应对老年社会的到来;二是充分调度社区卫生服务站、日间照护中心、物业部门的人力资源,利用闲散的人力资源,为居家养老服务发挥作用。吸纳社区内外有条件的人群,扩大居家养老服务队伍。除培训组织一批养老护理员,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专业队伍外,各社区基层还应安排专业人员负责管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这样,不仅可以解决部分人的就业问题,还可以充实服务队伍;三是借鉴国外的“义工”制度,社区为中青年志愿者和学生活动提供平台,进行制度性安排,为每个志愿者建立档案,作为他们以后升学、奖励等方面的依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