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 案 者:区政协区政协文史学习委(左能)
承办单位:区发改主办,科技局协办
提案内容:
太阳能光伏的开发利用源于上世纪50年代,21世纪后随着国家的大力支持以及推广,国家发改委相继出台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等政策措施,为推动太阳能光伏的开发与利用提供有力保障,当前已经从大型地面电站普及到寻常百姓家。市区两级为国家中央战略发展方向,积极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光伏“进农村”和光伏扶贫等举措。截至12月中旬,我区共计安装分布式光伏客户310户,共计发电容量3325KW,其中光伏扶贫项目共计18户,共计发电容量1315 KW,非光伏扶贫项目292户,共计发电容量2110 KW。但现实中我区太阳能光伏发展仍存以下困境: (一)分布式光伏门槛偏低。当前很多企业借助光伏的风口效应涌入这个行业,看似火热的分布式光伏产业实际上鱼龙混杂,普通老百姓很难分辨出光伏电站质量的优劣,以及一些不良企业的不正当压价和竞争导致正规企业发展受限。 (二)光伏项目的金融贷款利率较高。目前本地银行对于光伏贷款还处于一个高位利息阶段,即基准利息上调50%(年息达到7.2%),如此极大增加了用户的投资回本周期,再者随着新能源补贴的逐年下调,导致普通用户对于光伏贷款业务也是敬而远之。 (三)有利光伏发展的政策相对其他产业偏少。广大群众对国家支持光伏的力度感触较少,受益不多。供电部门的补贴发放周期较长,如此情况下普通用户的疑虑较大顾虑较多,很难形成“信任”购买。 (四)地方保险公司对光伏发展的认识程度不够,光伏应用覆盖率不高。据调查了解,市区保险公司对光伏这块介入深度远低于江、浙等发达地区水平,导致很多用户对于电站后期的突发性异常存在疑虑。当地经销商想牺牲部分利润点去帮用户投保,但基于目前本地保险公司还没开放此类业务,一直没法实际操作。 为此,建议如下: (一)加强管理。光伏开发企业方面要认真履行合同约定,负责光伏电站维护和设备维修,帮助有光伏电站的乡(镇)、村培训建立技术人员队伍,负责对贫困村和贫困户的光伏电站运行维护进行指导。印制内容全面、通俗易懂的《光伏扶贫使用维护手册》,发放到有关贫困村和贫困户,鼓励建立光伏扶贫风险规避机制。 政府方面要确保分布式光伏行业的有序发展,出台相应光伏行业的准入门槛以及规范化操作流程文件,产业主管部门要明确光伏产业的质量门槛以及公布符合国家认证标准的产品的稳定供应商清单,坚决打击不良商企。 (二)注重协调。 关于光伏贷款,需光伏企业与银行之间进行深入探讨,签订各项担保协议,光伏贷款利息下调至基准利息点,银行依据用户征信进行选择性放贷,如此可迅速扩大市场容量,且可有效地控制贷款风险。 (三)落实政策。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和加大对太阳能光伏推广的支持力度。一是出台地方性的光伏补贴政策,(例如马鞍山对分布式光伏给予0.25元/度的地方性财政补贴);二是大力发展“光伏扶贫”项目,政府投资建设光伏电站,发电收益直接补给无劳动力、无资源、无固定收入的贫困户,可为其带来稳定长期的收入,与传统的物资扶贫方式不同,光伏扶贫的售电收益是按固定周期进行发放,持续“造血”能力强,扶贫效果更好。 (四)建立机制。应尽快建立起光伏电站保险制度。委托专门保险公司系统的去评估一家光伏企业的风险度,进而更加有利于优质光伏公司的筛选,实现最优质的产品供应体系。当前可借鉴现有发达地区保险公司的操作模式,尽快落实光伏电站保险的本地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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