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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术语。指有较高艺术水平的书法作品。古代将书写于缣楮纸帛而有法度的书法作品均称“法书”,或称“书”。《书法三昧》:“作字之要,下笔须沉着,虽一点一画之间,皆须三过其笔,方为法书。”北宋王安石有“好事所传玩,空残法书帖”诗句。今通称所作之书法作品为法书,还含有尊重作者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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