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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宣城市宣州区委员会智库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8-06-13 10:42 来源:宣州政协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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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宣城市宣州区委员会智库管理办法(试行)

2018316区政协十三届九次主席会议协商通过)

 

“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建立健全决策咨询制度”是新的历史时期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重要举措。为充分发挥政协智力密集、人才荟萃的独特优势,进一步拓宽专家和优秀人才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建言献策的渠道,促进政协履职能力和水平提升,制定本办法。

一、聘任条件和程序

(一)聘任范围

区政协委员;区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及其他领域专家学者。

(二)聘任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在某部门或领域有一定的专业水平和研究能力。

3.本人自愿,身体健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热心为宣州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咨询服务。

(三)聘任程序

1.初审。按照标准和条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拟定初选名单,由区政协专委会办公室汇总,呈分管副主席初审。

2.审定。智库成员名单报区政协主席会议审定。

3.聘任。以区政协名义颁发聘书,聘期与政协届期相同。

二、工作任务

区政协智库在区政协主席会议领导下开展工作,其成员应邀参加区政协组织开展的相关履职活动。其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供智力支持。

(二)围绕上级政协和区政协开展的重要履职活动提供智力支持。

三、履职形式

为充分发挥智库作用,应保持区政协与智库的紧密联系,畅通渠道,形成快速、灵活、高效的运作机制。

(一)个别咨询。区政协办公室、区政协专委会办公室和各专委会根据履职内容需要,视情就某些具体问题直接听取智库成员意见。

(二)开展协商。区委、区政府以及有关方面提请协商的重大事项,由区政协或相关专委会召开协商会议,邀请智库成员参加,提出意见建议。

(三)调研视察。根据需要,参加区政协办公室、区政协专委会办公室和各专委会组织的调研视察活动,提出调研视察成果。

(四)完成区政协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组织管理

(一)智库成员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政协工作需要,对智库成员实行动态管理,确保智库发展适时、适势、适情、适事。

(二)区政协智库成员按所涉及的领域和工作职能的不同,由各分管副主席对口联系。区政协专委会办公室负责了解和掌握智库成员履职情况。

(三)智库成员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增补和调整,智库成员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胜任,需书面请辞。

(四)探索建立有效的激励考评机制,每届对表现突出的成员进行表彰。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区政协专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协宣城市宣州区第十三届委员会

智库成员名单

 

 

王铁军   刘文婕   尹建贺   陈福涛
汪国建   杨  静   殷海书   左言东
陆银辉   李  涛   吴  芳   张  泱
程  慧   袁长清   陈治平   殷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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