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人:李华德、刘军
承办单位:区法制办
提案内容:基层政府作为为人民服务的第一线,与人民群众联系最为紧密,基层政府能否切实做到依法行政,直接关系到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在基层的落实,直接影响政府的形象和干群关系,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基层政府依法行政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意识不牢固,依法行政能力不强。一是有的基层干部的法律水平不高,存在因为不能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法规而导致行为违法的问题,甚至出现姑息迁就当事人违法或不合理要求的现象;二是把依法行政和发展经济对立起来,认为严格依法行政束缚手脚,影响经济发展,不习惯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抓发展,促改革;三是部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不够强,不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维护稳定,侵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
(二)法制机构不健全,专业法律人才匮乏。一是法制机构的人员编制普遍偏少,又没有设立统一的准入资格、标准,与其所承担的职责不相适应,工作任务难完成。二是由于部分乡镇政府缺乏法制机构,导致了乡镇依法行政的有些工作无法落实,比如规范性文件无人进行合法性审核和重大行政行为无人提供法律意见等等。
(三)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不完善。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重视。二是公民申请信息公开的渠道不畅通。
(四)基层执法人员素质普遍较低。基层执法任务繁重,编制普遍不足,执法人员组成极其复杂,影响了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基层执法人员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数偏低。大多数执法人员没有受过法律专业教育培训,缺乏行政执法所必备的法律素质,执法不懂法,随意执法,滥施处罚现象时有发生。
(五)基层群众的法律素养偏低。
1、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不强。一是“信访不信法”,很多案件本可以通过复议或诉讼途径解决,很多群众却愿意到信访部门上访。二是信“闹”不信“法”, 不管有理无理,先闹再说,认为“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
2、群众守法意识薄弱。对行政管理存有抵触情绪,不支持、不配合,甚至暴力抗法的现象屡见不鲜,由于缺乏法律意识,基层群众把本来简单的事情复杂化,影响社会稳定,造成不良影响。
建议:
(一)加强普法教育,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一是提高基层公职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牢固树立法律权威至上、法律大于权力、权力服从法律、没有法治就没有大发展、违背法治理念必将受到惩罚的观念。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专题法制讲座制度、集中培训制度,使基层领导干部养成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习惯。二是深入开展普法活动,培养全民法治意识。创新普法形式,重点加强行政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重视法律、遵守法律的观念和意识,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营造依法行政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配备专业人员,组成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政府法制干部队伍;并将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坚持执证上岗,对执法过程中的严重违法违纪人员,要吊销其执法证,并将其清除出执法队伍;对现有执法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业务培训,形成定期化、规范化的培训长效机制,以此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提高其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
(三)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机制。通过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社会评议、年度报告、责任追究等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评议考核。一是细化工作考核制度规范,制定详细的工作考核项目表,考核过程邀请专家和公众参与,并将考核结果予以通报和公布。二是建立细化的社会评议制度,进行系统的、符合指标体系所要求的社会评议,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满足公众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情况的需要,发挥社会评议对督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作用。三是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将信息公开工作考核、个案处理情况等内容纳入责任追究体系,推进实质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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