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政协宣州区委员会网站!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委员履职 > 提案工作

第088号提案:搭建大调解平台,建立具有宣州区特色调解模式

发布时间:2017-03-09 16:29 来源:宣州政协 阅读次数:
【字体大小:

提案人:师阳安顺律师事务所 刘文婕

承办单位:区司法局

提案内容: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也发生着天翻地覆的变化。随着城市化建设的发展,我区城市周边,部分乡镇因房屋拆迁、土地征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等各种经济结构的调整,人民内部矛盾也发生了深刻变化,各种矛盾纠纷也呈现出复杂性、多发性、群体性和深层次等特点,特别是一些涉及法律问题、干群关系问题和百姓利益的社会矛盾纠纷已成为影响当前社会稳定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有些纠纷一旦处理不好,很容易导致“民转刑”。在我处理的刑事案件中就有多起该类案件的发生,还有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件,由于协调不到位,政策宣传不到位,最后导致矛盾升级,使一些隐形的不安定因素暴发成为群体性矛盾和纠纷。

化解矛盾是调解的核心内容。依靠群众就是解决矛盾,紧紧做好群众工作,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将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坚持调解为民。而人民调解工作是维护和保障社会稳定的基石。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工作职能,才能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将矛盾和纠纷就地解决,坚持矛盾不上交。

建议:

一、构建完善“大调解”平台机制。按照“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调解组;哪里发生纠纷,哪里就有调解组”的要求,着力构建区、乡、村三级“大调解”组织网格,成立调解中心。根据矛盾发生性质,实现“统一管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处理、限期办理”,最大程度解决矛盾纠纷。各乡镇街道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纠纷的化解,以村支两委会为核心,增设调解小组。支委联系党员,党员联系群众,村两委干部林夕村民代表,村民代表联系农户。一旦农户发生纠纷,村民代表立即赶到,无法调解的上报乡镇及区调解中心,请求协助,将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于萌芽状态,做到家庭琐事不出户,邻里纠纷不出组。在调解委员会内按照登记、分流、督办、反馈等工作流程,实行一个口子受理、一站式解决,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作用。

二、在矛盾纠纷易发多发领域探索建立专业性调解组织。目前,我区没有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交通事故损害人民调解委员会,除此,还可以设立劳动争议、物业管理、校园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等调解委员会,实现专业化分工,由相关部门介入,实现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的有机结合。

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经费保障。社会矛盾的解决必须依靠健全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调、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政府及时介入社会矛盾的化解和处理十分必要。区政府成立领导组,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卫生局、人社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抓好组织、指导、协调工作,在乡镇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由主要领导负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对各调解员的经费也应有保障。

四、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一是对调解人员加强培训,分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对他们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政策水平和调解工作技能,切实提高调解人员水平,依法合规进行调解。二是建立医学、法律、道路交通事故、建筑、土地房屋等专家库,为调解工作提供咨询论证服务,吸收辖区内有一定影响力的老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专业人员参与调解,保障调解质量和效力。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