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 案 者:李华德、林 丽
承办单位:区农委主办,区烟草发展局协办
提案内容:
近年来,我区在农村土地流转中,工商资本下乡租赁农地呈加快发展态势。一方面,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可以带来资金、技术和先进经营模式,加快传统农业改造和现代农业建设;但另一方面,工商资本长时间、大面积租赁农地,容易挤占农民就业空间,加剧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倾向,存在不少风险隐患。我们调查发现,在“三权分置”规模经营中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观光农业不足以支撑大农业发展和农民致富;二是农业收入与要素回报不成正比;三是农业企业经营普遍存在退出障碍;四是分工的高效率与管理成本之间存在矛盾。
针对上述问题,建议:
1、观念更新,让农业分享二、三产业利润,积极把产业链、价值链等现代产业组织方式引入农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互动,大力推行“公司+基地+农户”、“订单农业”等现代农业发展模式,建立企业的紧密化、规模化和标准化生产基地,与农民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共同体,实现农企“双赢”。
2、落实主体职责,加强审查审核力度,并建立健全工商资本租赁农地分级备案制度。对于租地规模一定范围之内以内的,在区备案,超过一定面积的上报市级备案。
3、完善保证制度,防止农户产权流失,加强对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的监管和风险防范等。
4、提倡多重保险,化解系统经营风险。
5、强化事后监管,保证农业稳定经营,一方面,化租赁农地的用途管制,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护基本农田;另一方面,对失信租赁农地企业要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并启动联合惩戒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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