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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80号提案 : 关于加强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8-03-13 10:50 来源:宣州政协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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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区消防大队主办,区住建委协办

提案内容:

中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将住宅建筑依层数划分为:一至三层为低层住宅,四至七层为多层住宅,八层及以上为高层住宅。除住宅建筑之外的民用建筑高度不大于24m者为单层和多层建筑,大于24m者为高层建筑。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高层建筑带来了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首先使人口集中,可利用建筑内部的竖向和横向交通缩短部门之间的联系距离,从而提高效率;其次能使大面积建筑用地大幅度缩小,可在城市中心地段选址;再次可以减少市政建设投资和缩短建筑工期。但是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问题却日益严重起来,它涉及众多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预防高层建筑的防火安全性问题已成为各大中城市消防安全的重中之重。

一、现状

近年来,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城市新中心建设步伐加快,涌现出诸多高层住宅小区。高层建筑既节省了大量宝贵的土地资源,也得到广大百姓的认同。但是由于高层建筑设计、建设要求很高,一旦出现少许瑕疵,都会给人们的工作、生活带来很多麻烦和不便,甚至威胁生命、财产安全。诸如:电梯失灵、水压不足等,特别是消防安全,直接关系广大群众的生命安全。当前,我区消防救援能力与高层建筑发展还不相适应,高层建筑消防、救援能力不足,存在一定的隐患。

二、存在问题

(一)消防设备不足。尽管我区消防安全工作有了长足进步,但面对不断增加的高层建筑,消防大队的相关设备却略显不足,特别是用于高层灭火与救援的特种设备目前仍未有见报宣传。(二)物业管理水平落后。目前高层小区物业仅做好卫生、保安、绿化等基本职责,对消防安全宣传重视不够。(三)消防安全工作的职责不明。消防安全不仅仅涉及消防大队,更涉及住建、安监等职能部门,消防安全需齐抓共管。(四)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不强。在人们的潜意识里,高层住宅小区都是钢筋混凝土建成,不太容易发生火灾,但一旦出现问题,后果不堪设想。

三、相关建议

(一)加大财政投入,配好消防设施。真正地做好高层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工作,必须要有足够的消防设施,保证火灾、救援事故发生时,能够满足需要。要按照“谁受益、谁支出”的原则,在高层住宅建设时,应按照一定的标准收取消防设施建设费。这笔费用由财政归集以后,专项购置高层住宅消防、救援设备。同时在高层住宅内强制安装自动报警及灭火系统,必要时政府可进行财政投入。

(二)充分发挥高层住宅小区物业公司的作用。一是负责全面清理高层住宅小区的消防通道、楼递通道,确保发生险情时,各类通道的畅通无阻。二是出台业主房屋装修管理办法。要求业主装修必须向物业公司进行申报,并接受物业公司的监督,严格控制各类易燃易爆的装修材料进入高层住宅小区。三是建立以物业公司为主体的消防保安队伍。加强安全、消防、救援知识教育和体能训练,一旦发生消防、救援事件能够先期开展自救,减少损失。 

(三)建立高层住宅消防安全责任制。对照住建、安监等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明确各部门在消防安全工作中的具体责任。消防大队建立高层住宅台帐,准确标注位置,列为消防、救援重点监管对象。加强对高层住宅的消防安全及消防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监督,发现消防隐患,及时通报相关部门进行整改,确保消防安全工作常抓不懈。

(四)加强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尤其是加强对工作、生活于高层建筑之中群众的安全、消防和逃生知识教育和训练,确保发生火灾时,能够正确、安全、有序、快速的撤离危险地带,从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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