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是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随着我区获批全国农房抵押贷款试点县(区),建设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迫在眉睫。建设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对于加快推进农村资产资本化、农村资源市场化,进一步规范农村产权交易行为,促进农村生产要素流转和优化配置具有十分重要的意见。
建议:一是必须坚持“政府搭台、市场运作”的模式,充分利用区招投标中心(产权交易所)平台,按照市场运作规律,组建包括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村住房财产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水面、山场、林木及农业生产化经营组织股权、农业类知识产权等在内的可交易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
二是加强交易平台软硬件建设,设立交易服务大厅,配备产权交易信息发布电子显示屏,建立交易信息发布网页,方便需求双方获取相关信息;制度农村产权交易操作制度及流程,规范农村产权交易行为。
三是充分发挥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的社会服务功能,引导法律、评估、担保、公证等专业中介结构为各类农村产权交易主体提供法律咨询、产权评估、融资担保、交易公证等配套服务。
四是积极帮助农民拓宽融资渠道。只有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实现农村产权可交易、可流转,才能促进银行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农村土地承包权、农村集体林权等农村产权抵押贷款业务,进一步拓宽涉农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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