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提出了加快新型城镇化战略,今后7年将解决全国三亿人城镇化问题,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等政策,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最重要的是要解决好他们进城落户问题。去年安徽省就有不少地市全面放开户籍,给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进城创造了有利的条件。要让他们真正进入城市、中心城镇,关键让他们真正融入城市生活,在城镇中安居乐业,居有定所,活得有尊严。
现就此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积极响应国家去库存总体部署,研究出台我市、我区进城农业转移人口购房优惠政策。对于已经落户城镇的农业人口愿意在城镇买房的,给予棚户区改造居民同等市民待遇,允许按照政府给棚户区改造居民的团购房优惠价购买商品房,给予同等契税优惠。金融机构研究针对进城落户农民工的购房贷款政策,给这部分人提供资金保障。
二是结合城中村、城边村棚户区改造,建设一批农民工限价房,让农民工在城镇中居有定所。在农民工就业规模较大的各类开发园区中,如市经济经济开发区、宣州工业园两个园区建设公租房,允许在园区就业的转移人口租住。采取在安置房中配建、限房价竞地价、在开发小区中配建等方式建设一批农业转移人口限价房,限价房定价原则上略高于建设成本价。对于愿意退出农村宅基地的进城务工人员,保留其农村土地承包权,鼓励将承包地流转,允许其按不超过城市集体土地上人均房屋安置面积购买限价房。
三是结合美好乡村建设,加快农民工就地市民化。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培育一批产业基础好、区位条件好的重点镇,如水阳、狸桥、水东、寒亭、杨柳、黄渡、洪林等工业相对集中的集镇按照小城市的规模建设,按照城市发展的理念建设,大力发展镇区经济,提供就业岗位,带动周边农民就近就业、创业;发展集镇房地产业,为群众提供低价商品房,引导群众到集镇居住。在贫困地区用好易地扶贫搬迁政策,配合贫困村整村推进工作,按照自愿原则,在集镇中安置有能力就业的贫困人口,积极引导贫困村中的非贫困人口向集镇集中。
四是推行农村住宅有偿转让的政策,促进农民工财产变资产。建议有关部门尽快研究农村住宅产权登记制度,允许农村住宅在集镇范围的农村住户间有偿转让,让愿意在城镇落户的农民通过转让住宅让资产变现,筹建购房资金;加快美好乡村布点,控制中心村以外农村新增楼房建设,加大一般自然村复垦力度,引导农民向中心村集中,引导愿意居住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通过交易在中心村购买农村住宅,特别是美好乡村示范点中的住宅;鼓励城镇居民租用中心村农村住宅养老、休闲,盘活农民资产,减少农村空心化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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