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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婷委员反映:关于禁止小区楼道私拉电源线给电动车充电的几点建议

发布时间:2017-07-05 08:18 来源:宣州政协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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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道私拉电源线给电动车充电既影响美观又对居民的人身及财产安全造成隐患,私拉的电线和插座,没办法自动充满后停止充电,一般电动车充满只需8小时左右,居民夜间或白天很容易充过时间,几次可能对电池影响不大,经常过充很容易引起电瓶起火或爆炸;电线经过长时间的日晒雨淋,会老化,也有可能会引起漏电;下雨天,在充电的过程中,雨水落到插座上,发生漏电、短路,很可能发生严重的安全事故;楼道中的小朋友也有可能会因为好奇,去拉扯悬着的电线,一触碰到通上电的插座和电源线,后果不堪设想。进入夏季,又是用电的高峰期,在安徽省的大多数老旧小区都存在私拉乱接电线给电动车充电现象。

据了解:从201671日起,新修订的《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就规定:“禁止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车。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条例》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对违规停放、充电的违法行为设定了50元至200元的罚款处罚。也就是说从201671日起,浙江市民如果再有此类行为,就有受到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了。

为此,建议:

一、《安徽省消防条例》是2010821日由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并于2010119日起开始施行,时间较久,难免会有新的消防安全问题,因此建议可以参照《浙江省消防条例》对相关条款重新进行修订。

二、地方政府应该针对电动车辆火灾事故高发问题提出解决预案,比如在企业集体宿舍、居住人数较多的出租房屋、老旧居民住宅区以及其他停放电动车较多的单位,应当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设置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的充电设施,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三、培养消防宣传人才,利用新闻媒体、微信、微博等宣传各种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及严重后果,提高群众知晓率,请群众监督,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争取社会各界对消防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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