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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婷委员反映:关于老年代步车安全隐患的几点建议

发布时间:2018-07-05 09:54 来源:宣州政协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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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老年代步车因其价格低廉、操作简便等特点,市场销售十分火爆。但是,老年代步车尚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产品目录,由于没有“名分”不能取得国家核准的机动车牌照和驾驶证,也不能办理保险,由此所带来的安全隐患不容小觑。据宣城市交警指挥中心统计,2017年全年,仅市区(不包括乡镇)就发生了老年代步车一般程序交通事故126起。

主要存在问题:

一是生产标准缺失,安全隐患极大。“老年代步车”,主要是指以蓄电池或者燃油驱动的非法组装、拼装的三轮或者四轮车辆,严格来讲并不是规范的名称,而是销售商或厂家为了打法律擦边球起的名字,是其为满足所谓老年消费者需要而自行延伸出来的产品。为了迎合市场需求,企业根据消费者需求进行改进,两三天就可以生产出新款代步车。因此,老年代步车不乏各种豪车的“山寨”版本,与真实车辆外观几乎一致,体型是一辆车的缩小版,有仿路虎款、捷豹款、宝马款、jeep款及奥迪款等等。目前,市场畅销的代步车外观越来越接近一般小轿车,一般能够乘坐3-5人,时速甚至可达40-60公里/小时,已经属于明显“越界”到了机动车范畴。由于行业标准缺失,许多厂商按照各自的经验做,以前做电动车的就按电动车的经验来,做摩托车的就按摩托车的标准来生产。为了降低生产成本,一些小作坊“鱼目混珠”,粗制滥造老年代步车。部分电动代步车经营户,无证经营,工序简单,通常买个电机,糊上车壳即可出厂。违规生产、非法组装带来了诸多安全隐患,使其危险系数极高,大部分代步车仅从车辆本身设计而言就隐患重重:它底盘很轻,极易发生倾斜;另外抱刹设计需要很大力量才能刹住。大多数车辆外壳都是PC材质,出厂前一般不会进行碰撞测试。很多老年代步车不仅没有在设计时考虑到碰撞时的溃缩空间,几乎也没有任何厂家为其生产的老年代步车安装安全气囊,甚至更过分的是,很多老年代步车连最基本的安全带都没有。

二是法律法规缺失,监管执法无力。由于老年代步车不在国家标准内,所以无法完成登记注册,无法规范销售秩序,导致职能部门在执法时缺乏依据,监管难度较大,基本处于真空状态。

1  老年代步车不需要车辆年检,大多数老年人为了省钱,不出问题基本不会去检修。

2  老年代步车不需要上牌照,所以很多老年人经常喜欢肆无忌惮的闯红灯,因为闯红灯也没人知道。车子又没有牌照,一走了之就完事。

3  老年代步车不需要考驾驶证,这样一来让很多不会开车的老年人都选择了老年代步车,因为没有考试的过程,很多老年人不懂得交通规则,不规范的驾驶行为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有大量“老年代步车”开上机动车道、闯红灯、逆行、随意抢道、并线,很多交通标示老年人都不甚清楚、甚至还有开上高速路等现象。

4  老年代步车根据车速和安全性能规定,本应该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上,但由于没有具体法律对其明确分类,而且驾驶者一般是老年人和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导致了道路监管过程中处罚和执法难。

为此,建议:

1、积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20153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修正的立法法第72条规定:“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法律对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而“城乡建设”其中也包括了城乡道路交通,为此,建议我市能够制定一个关于老年人代步车管理的暂行办法或者意见建议,为执法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2、推动加强老年代步车源头管理。依法打击欺骗误导消费者、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等商家行为,协调质监部门对市场销售的老年代步车进行属性认定,督促相关部门或单位销售时予以登记在册,便于管理。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对“老人代步车”进行挂临时牌管理。

3、针对老年驾驶人进行交通培训。增强老年驾驶者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文明交通意识,帮助其了解交通法规、摒弃交通陋习,创造一个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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