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于2003年签署并生效的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中有明确规定:“禁止生产和销售对未成年人具有吸引力的烟草制品形状的糖果、点心、玩具或任何其他实物”。 电子烟是一种模仿卷烟的电子产品,一般用于成年人戒烟或替代传统卷烟时使用,它有着与香烟相似的外观和近似的味道,其主要由烟管、雾化器和电池三部分组成,通过雾化等手段,将“烟油”变成蒸汽后,供用户吸食。电子烟配套烟油中含有尼古丁、丙二醇、丙三醇、香精香料等有毒及化学成分,对未成年人身体健康存在较大威胁。近期,新闻媒体就曾曝光某些校园周边出现售卖针对未成年人的水果、巧克力等口味的电子烟,均为“三无”产品,造价成本低廉,一些商家还谎称“电子烟不是烟”,致使不少学校的中小学生为此误入歧途,江苏扬州、宿迁等市就屡屡出现学校附近有文具店向学生出售电子烟,很多学生下课后聚在一起吸食电子烟的现象。未成年人的呼吸系统尚未完全发育成熟,如果长时间吸食不明成份的雾化物,将会对肺部功能造成永久影响,如果长期吸食电子烟会产生依赖心理,让未成年人过早地成为真正的烟民。
为此,建议:
1、在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开通举报热线,学校、家长以及社会公众对发现校园周边出现针对未成年学生销售电子烟的现象可以拨打热线举报;
2、公安机关及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查处打击校园周边销售电子烟的专项行动,对全市中小学校园周边的商铺、超市等进行突击检查,并发放法制宣传单,对在检查中发现的相关违法行为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利用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及时曝光典型案例,由在校老师向学生讲清电子烟的显著危害,多管齐下,持续整治,确保学校周边环境卫生整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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