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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胜委员反映:关于加强宣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社会治理的几点建议

发布时间:2018-09-27 10:38 来源:宣州政协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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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自加快住宅商品化和城镇化建设以来,宣城市新建的大型住宅小区已经成为人们安居乐业的家园,同时也逐渐成为各类隐藏矛盾和潜在问题的承载体,成为社会治理体系中的一个新的最基层的治理体。现以宣城市美都新城小区实际情况为例,就加强宣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社会治理提出几点建议。

宣城市美都新城小区属于小高层住宅,建筑面积33万平米,29幢楼,入住户数为2243户,人口约有1万人,公布的人防工程停车位为417个(实际数量应不止)。美都新城小区属于典型的新建大型住宅小区,具有建筑密度大、人口密度大且结构复杂等特点,不同于原来的单位制住宅小区。目前该小区长期潜在和已经突显的社会治理方面的问题如下:

一、小区人防工程地下停车位长期空置,而业主停车长期难,这已经发展成为影响到本小区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的一项长期性的民生问题。

地产商根据法律强制性规定建设了人防工程配套设施,同时也设计了机动车停车位向购房户出售(或变相出租20年)。地产商向购房户交付了房屋后,再通过前期物业把持人防工程地下停车位,除了少量已经出售的以外,剩余的停车位拒绝对广大业主开放而一直空置,而业主的机动车又无处可停,进了小区后只好见缝插针,消防通道、应急通道、绿化带等处能停则停,能放就放。这一现状滋生了许多问题和隐患,如消防安全、应急救助救灾安全、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业主日常工作、生活、学习障碍问题,业主与物业、地产的矛盾深化及群体性纠纷隐患等等。

二、高层住宅维保及消防安全问题

针对遗留的建筑质量问题及后期维保,如房屋渗水、二次供水管道渗漏、房屋外立面防水等问题,地产和物业一直在互相推诿,结果是关系业主居住生活的各类问题长期无法有效得到解决;小区配套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泵、消火栓、消防室、仪表设备等消防设施设备都成了摆设,没有建立定员定期检查、维修制度,这给火灾补救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三、上述问题和隐患又造成了业主与物业公司的各类矛盾深纠纷多,如物业费欠缴,这不仅仅影响到小区公共卫生和公共秩序,而且已经影响或浪费了本身可贵司法资源的有效使用。

因上述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故有的业主拒付物业费。针对这一问题,物业有的粗暴解决,这又造成社会治安问题;有的通过诉讼,但目前本地法院对拖欠物业费案件(一般拖欠金额不到1万元)立案的土办法是控制数量控制时间立案,由此已经彰显,因各类矛盾纠纷造成的数量膨大的各类物业纠纷案件已经在吞噬可贵的司法资源了。

上述问题在我市其他新建小区如银桥湾、柏庄、碧桂园等也客观存在,具有涉及面广及普遍性、全民性的特征。在相关法规没有修改的前提下,结合实际情况,现就加强宣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社会治理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房地产管理部门要对地产选聘前期物业的工作进行严格监管,严厉禁止地产控股或关联物业成为小区的前期物业,防止地产和物业进行利益结合、输送,损害业主利益,为小区上述矛盾和纠纷的产生埋下根源。

2、房地产管理部门、人防部门要加强对小区人防工程日常民用的监管和指导,不能任由地产和物业置公众利益不顾对人防工程进行任意处置和管理,应设计合理方案,对小区广大业主开放;公安消防部门应加强对小区物业日常消防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督促小区物业建立小区消防设施设备检修制度,真正保证消防安全。

3、政府及房地产管理部门及有关机构应当加强对小区业主委员会各项工作的引导和支持,业主委员会对一个小区的文明、卫生、治安等各项工作的创建具有不可忽视的积极引导作用,而业委会成员又是不拿一分薪水的纯公益奉献,为鼓励、引导业委会对基层社会治理的积极作用,应当将其纳入政府有关部门日常工作安排之中,如各项评比评优,以彰显政府对这一民间机构的引导、支持和关注,最终目的是通过每个社区的和谐文明创建一个城市整体的和谐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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