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 案 者:李朝木、吴卫国、付家明、汪 诚
承办单位:区农委
提案内容:
农民、农村、农业是国家重视的三农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问题,最近为了保护环境、规范养殖业,国家农业部在全国范围内划定了禁养区,全国上下拆声一片,很多从事养殖业几十年的农民很无奈,在没多少知识、没多少文化的前提下学会了养猪、养鸡,掌握了一门技术。当自己的猪棚、鸡棚被划定在禁养区内时有的农民哭了,自己五六十岁了,只会养猪、养鸡这一门技术,自己将来的路在何方?家禽养殖业是我市和我区的重要产业,也是农民脱贫致富的好出路,希望主管部门不能仅仅一拆了之,要充分考虑和处置好禁养拆迁后养殖业发展的问题,现就禁养区拆迁后养殖业发展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在禁养区的农民拆迁后做好拆迁补偿安置问题。不能出现拆迁后返贫的问题。对拆迁后善于从事养殖的农民,若有意愿在从事养殖业的希望政府能够给予方便。
二是不能只拆不建,在合法合规的区域政府应支持养殖业,建养殖场各主管部门应给出明确要求,而不应一切拒之门外。让农民项从事养殖业无从下手。例如:立项、环评、设施农业用地、动物防疫合格证等的办理,不能让农民可望不可及,让从事了大半辈子养殖业的农民丢了职业,让那个穷苦的农民望而却步。
养殖业是我区的一大农业产业,希望拆迁后不应得到冷落,而应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各部门积极支持养殖业,给从事养殖业的农民一条希望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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