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 案 者:罗春霞
承办单位:区民宗局
提案内容:
伊斯兰教是世界五大宗教之一,胡村回族村清真寺是我市唯一的一座伊斯兰教宗教活动场所。多年来,在服务信教群众、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争取国家惠民政策等方面起到了积极和不可或缺的作用。可是因为供养没有保障,阿訇流动过于频繁,一个功能齐全、设施完好、观瞻度高的清真寺每每处于停顿状态。为此,绝大多数信教群众和宗教团体向各级有关部门进行过多次请求和呼吁,其结果仅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区政协委员、第五任阿訇穆飞又因为供养问题,于今年8月份离职;时至今日,还是因为供养问题,阿訇一直没有到位。广大信教群众对此极为不满,截止本“提案”提出,已经过去近三个月,没有任何部门予以正面答复,目前信教群众情绪化严重。 胡村清真寺区别其他宗教场所和其他清真寺最明显的一个特点是没有经济来源。作为宗教团体,我们造访过多地清真寺,他们除因为有财产性收入供寺内日常支出和阿訇工资外,阿訇还有政府每月1500元左右的“定补”。现在的阿訇大多为青壮年,是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不能解决阿訇生计问题,清真寺也就流于形式。宣城市只有一名阿訇,可能只是其他地市的十几分之一,相对来说,解决起来应该不是特别困难。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1、阿訇作为伊斯兰教的教职人员包括清真寺是没有任何收入的,可以通过当地政府将其纳入“低保”范畴; 2、伊斯兰教的阿訇既是宗教的又是服务民族的,可以参考其他地市,通过民宗部门从事业经费上予以定期“定补”; 3、2018年2月1日将施行新的《宗教事务条例》,这一个千载难逢的契机,希望有关部门认真研究,从机制上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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